法例要求

《2025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订)(第2号)规例》已获立法会通过。

自2026年1月25日起,驾驶时如在司机前方放置流动电讯装置(即流动电话、平板电脑或手提电脑),这些装置的数量、尺寸及放置地方将受到规管。

数量:不可多于两部
尺寸:司机所看到的装置屏幕的对角长度不可大于 19 厘米

新法例规管任何放置在司机座椅前面(即司机座椅椅背前方的整个车厢空间,包括挡风玻璃、仪表板或其他可以放置流动电讯装置的地方),而其屏幕能让司机看到的流动电讯装置,但不包括正在仅由车上乘客使用的装置。

此外,有关装置不能阻碍司机对下述各项的视线:

罚则

任何司机如无合理辩解而违反上述使用流动电讯装置的规定,最高可判处第1级罚款(现时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