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六月版

道路使用者守则
下载《道路使用者守则》

(只提供英文及繁体中文版本的文本档案)

运输署编写
政府新闻处设计
政府物流服务署印行
版权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有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不遵守《道路使用者守则》所载的规则或指示,不算违法。不过,在处理诉讼时(不论属民事或刑事,包括触犯《道路交通条例》的诉讼),法庭在衡量道路使用者是否犯错,以及其错误程度时,则可能会把当事人不遵守《道路使用者守则》这一点考虑在内,从而赖以确立或否定该等诉讼中所争议的法律责任问题。

但请留意,《道路使用者守则》所载规则大多直接反映法律规定,如不遵守这些规则,可能触犯法律。

由于当局不时修订有关的法例,本守则的部分内容或许不再适用。如有争议,一切应以当时通行的法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