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停车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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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紧急情况下(如为了避免发生意外),或遇上坏车或因应交通情况而停车,或当警务人员、交通督导员、隧道区或管制区的授权人士、交通标志或交通灯指示你停车时,上述不准停车的限制将不适用。
「不准停车」限制
限制标志 - 不准停车
说明「不准停车」限制区开始和终止的交通标志。
标志上列明「不准停车」的时间。
在「不准停车」限制区内,可能会有限制标志和道路标记,提醒你留意不准停车的禁令,或指出禁制时间改变,与前一段路的时间不同。
在划上单黄实线,并设有「不准停车」标志的地 方 - 切勿在标志上所示的时间内停车。禁止停车的限制区有时只用交通标志表示,路面可能没有黄线标记。
在划上双黄实线,并/或 设有全日「不准停车」标志的地方 - 切勿在任何时候内停车。
在主干路及其他主要道路上,不准停车的限制可能只用交通标志来表示。「不准停车」限制区的开始和终止,都设有这种黄底标志;沿途每隔一段路程,会有白底标志(重复标志),以提醒驾驶人该限制。
快速公路不设「不准停车」的交通标志或黄线标记,因为你一经驶入快速公路,在正常交通情况下便不准停车。
有时「不准停车」标志可能用于只限制某一类别的车辆,例如公共小型巴士、货车或巴士(见下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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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乘客在限制区上落车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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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人员会行使酌情权,容许的士、私家车、私家小巴和私家巴士的驾驶人,在只要不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或妨碍时,让残疾乘客在限制区上落车(快速公路及全日「不准停车」限制区除外)。 残疾乘客可给予驾驶人已填上车程记录的残疾乘客在限制区上落车证明书(由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发出)。下列残疾人士均合资格使 用有关证明书:
如驾驶人被警务人员截查,可出示证明书,证明在限制区内上落车的乘客为残疾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