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标志
临时交通标志旨在就临时危险发出警告,或就临时交通措施提供资料和指示,可以是限制、警告或提示标志。临时标志与固定标志同样重要,即使驶经熟悉的道路,也应留意路上是否设有这些标志。临时标志通常设在可移动的支架上,但有时也会如固定标志般设在标志杆上。此外,有些限制标志可能是人手操作的,例如「停」及「去」字标志。
临时标志可用在配合重要活动而实施的临时交通措施,或因紧急事故或道路工程而须予封闭的路段。
临时标志也可用以就道路的临时情况或警方实施的临时交通管制发出警告。
1. 前面右线封闭 |
2. 前面右线封闭 |
3. 前面只能使用左线 |
4. 前面双程道路只能使用左线 |
5. 前面有道路工程 |
6. 前面改道至右边车路 (方向可以相反) |
7. 靠右行驶 (符号方向相反则靠左行驶) |
8. 车辆可取道任何一边到达同一目的地 |
(标志1至4的红色横条表示该线封闭) | |||||||
9. 前面道路左边收窄 (符号方向相反则右边收窄) |
10. 道路工程或行车线临时封闭终止,连同标志1至5使用 |
11. 连同标志5使用,表示前面有髹线工程 (用字可变,以配合道路工程性质) |
12. 行车线或道路临时封闭 |
13. 向左急转的临时措施 (符号方向相反则向右急转) |
14. 前面有人手操作的「停/去」字标志 |
15. 人手操作的临时「停」字标志 |
16. 人手操作的临时「去」字标志 |
17. 前面路面起伏或路面平面突然变化 |
18. 路面起伏或路面平面突然变化 |
19. 临时交通圆筒 |
20. 临时交通圆柱 |
21. 临时「不准泊车」标志 |
22. 前面有交通灯号 |
改道标志引导车辆使用替代路线,在绕过已封闭或受阻碍的道路后,再重回原来路线。临时方向标志用于指示临时路线,或因短期活动可能引致大量车辆聚集的地方。改道标志和临时方向标志都是采用黄色底色。
如有特殊危险情况而没有标准标志适合用作发出警告,有时或会使用文字警告标志,这些标志通常是长方形,采用红色底色。
临时道路标记
临时道路标记可用以标明车路边缘或在车路上划分行车线(请参阅第124页至第127页)。
23. 前面道路封闭 |
24. 道路封闭 |
25. 临时行车路线 |
26. 临时行人路线 |
27. 连同临时交通灯号使用,红灯亮起时,须在标志前停车。 |
28. 行人过路处临时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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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所有车辆在前面所示距离改道行驶 |
30. 所有车辆临时改道 |
31. 所有改道车辆的临时路线 |
32. 改道终止 |
33. 前面路滑 |
34. 前面有松脱碎石 |
35. 前面路面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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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慢驶 (警方在紧急时使用的标志) |
37. 警告有路面工程 (用字可变,以配合特定的危险) |
38. 前面有其他危险 (连同描述危险状况的字牌使用) |
39. 连同标志38使用 (用字可变) |
40. 前面单排行车 (用字可变并读作「单行路」) |
41. 慢驶,小心道路工程 |
42. 开始减速,前面有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