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灯控制所有道路使用者的流动,指示他们应在何时停下或前进。指示驾驶人及骑单车者的交通灯号详载于本页及后两页;指示行人过路的交通灯号则详载于第17页。
通常除了设于「停车」线前的主要交通灯外,还有辅助交通灯,其灯号与主要交通灯相同。辅助交通灯通常设于路口(或行人过路处)对面,有时亦设于路口同一边。如主要交通灯失灵,例如绿色灯号失效,便须遵守辅助交通灯的指示,犹如遵守主要交通灯的指示一样。一旦驶离「停车」线,便应继续小心前进,无须再理会刚才的交通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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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警告闪灯 |
当红色灯号交替闪动,所有驶近的车辆必须停下,直至两盏红灯均停止闪动。这种灯号只设在交通偶然需要中断的地方,例如消防局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