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章)
天水围(西)公共运输交汇处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11年9月2日上午10时起,位于桥发街以北的天水围(西)公共运输交汇处内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东面最尽处的第二条停车道;
(b) 东面最尽处的第三条停车道,但黄色影线区则除外;
(c) 西面最尽处的停车道,但专营巴士则不受此限;
(d) 西面最尽处的第二条停车道,但路旁停车处及电单车停泊处则除外;及
(e) 西面最尽处的第三条停车道,由其与桥发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据2003年第7957号政府公告所公布,现时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