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章)
屯门站公共运输交汇处货车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13年7月26日上午10时起,屯门站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北面部份(包括的士停车湾、一般上落客区及巴士站)及由其入口处起至河傍街与仁政街交界处止的一段河傍街南行,将全日24小时划为货车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货车司机一律全日24小时禁止将车辆驶入禁区。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该禁区的确实范围,在附表的绘图上以影像示明。
同时,据2013年7月12日第4022号政府公告所公布,现时在屯门站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北面部份实施的禁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杨何蓓茵
附表

屯门站公共运输交汇处北面部份(包括的士停车湾、一般上落客区及巴士站) ,及由其入口处起至河傍街与仁政街交界处止的一段河傍街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