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
尖沙咀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14年6月10日上午10时起,尖沙咀的下列路段,每日上午7时至午夜12时将划为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杨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