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

延长跑马地奕荫街临时限制区的实施期限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17年9月1日下午7时起,至2017年9月6日下午7时止,奕荫街由其与成和道交界以西约2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6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将继续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7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继续暂予撤销。

署理运输署署长李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