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
(第374章,附属法例G)
土瓜湾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19年4月12日上午10时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土瓜湾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a) 安徽街的尽头路;及
(b) 安徽街由其与马头围道(北行)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2019年3月29日刊登的第2316号政府公告中,于安徽街实施的临时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陈美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