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古洞柏寿路及乡梓路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5月19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5月18日上午10时止,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临时限制区:

(a) 柏寿路由其与乡梓路交界处以南约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b) 柏寿路由其与乡梓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南约2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c) 乡梓路由其与柏寿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东约30米止的路段;及
(d) 乡梓路由其尽头路近石仔岭花园起,至同一尽头路以西约40米止的路段。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罗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