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 (374附属法例G)
粉岭裕泰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7月3日上午10时起,以下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1. 裕泰路由其与通往田家炳中学的未命名通路交界以西约26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1米处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2. 裕泰路由其与通往万豪居的未命名通路交界以东约27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9米处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署理运输署署长李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