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葵涌丽祖路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9月29日上午10时起,丽祖路由其与丽瑶街的交界处以西约6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62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