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 (第374章,附属法例G)
北区大窝东支路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10月7日凌晨1时至2024年10月7日凌晨1时,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 大窝东支路由其与大窝东支路回旋处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30米处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车线;
- 大窝东支路由其与大窝东支路回旋处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50米处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 由粉岭公路(南行)通往大窝东支路的支路(出口7A)由其与大窝东支路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5米处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 上落乘客;或
-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 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