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10月20日下午4时起,龙岗道(北行)由其与太子道西(东行)交界以北约3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90米处止的西面停车湾的西面路旁行车线,将每日上午7时至午夜12时划为限制区(货车上落货及公共小巴上落客除外)。
除货车、公共小巴、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