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 (第374章)
粉岭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374)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5月30日逢星期一及四每日晚上11时起至翌日上午6时,粉岭公路南行车道由其与连接龙山隧道南端出入口处和粉岭公路南行车道的连接路交界以北约1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420米处止的路段实施每小时8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 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