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 (第374附属法例G)
粉岭马会道及通往粉岭北围的未命名通路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12月1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1. 马会道由其与通往粉岭北围的未命名通路交界以西约16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32米处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车线;
  2. 马会道由其与通往粉岭北围的未命名通路交界以西约18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5米处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车线;
  3. 通往粉岭北围的未命名通路由其与马会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2米处止的一段西面路旁行车线; 及
  4. 通往粉岭北围的未命名通路由其与马会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6米处止的一段东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 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