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临时撤销西区荷兰街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12月1日午夜12时起至2024年5月13日晚上11时59分止,现时于荷兰街由其与卑路乍街的交界以北约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每日上午8时至上午10时及下午5时至下午7时实施的限制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