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规例(第374章)
延长城门隧道公路及大埔公路-沙田段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规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2月27日期间,下列的路段将继续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城门隧道公路(东行)由其与大埔公路-沙田段交界以西约10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路段;
  2.  大埔公路-沙田段(北行)由其与城门隧道公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000米处止的路段;
  3.  大埔公路-沙田段(南行)由其与沙田路交界以南约350米处起,至其与青沙公路交界处止的路段;及
  4.  城门隧道公路(西行)由其与大埔公路-沙田段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00米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