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撤销旺角砵兰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3月22日上午10时起,砵兰街由其与旺角道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60米处止的路段实施的全日24小时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