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筲箕湾耀兴道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374章,附属法例G) 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322日上午10时起,至2024630日下午1159分止,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a) 耀兴道由其与通往耀东购物中心的通路交界以东约3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2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b) 耀兴道由其与通往耀东购物中心的通路交界以东约9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2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及

(c) 耀兴道由其与通往东盛苑的通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0米处止的路段。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