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例(第374章)
撤销油麻地长度超逾8米及12米车临时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G)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3月28日上午10时起,据2024年3月1日第1162号政府公告所公布的临时车辆禁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