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
元朗俊贤坊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4月5日上午8时至2025年3月31日晚上6时,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1. 俊贤坊由其与妈横路的交界以南约19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91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及
  2. 俊贤坊由其与妈横路的交界以南约67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7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临时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暂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