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
延续西区卑路乍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4月19日下午6时01分至2024年8月15日下午6时期间,卑路乍街由其与荷兰街交界以东约3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50米处止的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将继续每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