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4月17日上午10时起,位于葵孝街葵盛东邨盛家楼西面最南的第二、第三及第四条停车湾将全日24小时划为禁区。
除公共小巴(专线服务)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车辆驶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