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 (374附属法例G)
粉岭蝴蝶山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5月9日上午10时起,蝴蝶山路由其与百和路、置福围及置华里交界以东约15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05米处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车线,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