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

荃湾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5月9日上午10时起,以下路段将实施每小时30公里的车速限制:

    1. 河背街介乎众安街与禾笛街之间的路段;
    2. 川龙街介乎杨屋道与沙咀道之间的路段;
    3. 禾笛街;
    4. 大屋街;
    5. 未命名道路介乎大屋街与川龙街之间的路段;
    6. 海坝街介乎众安街与川龙街之间的路段;
    7. 未命名道路介乎川龙街与大陂坊之间的路段;
    8. 川龙街介乎沙咀道与荃湾街市街之间的路段;
    9. 新村街;及
    10. 鲎地坊。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指导驾驶人士。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