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观塘晓光街及晓明街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516日上午10时起,观塘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1. 晓光街由其与通往晓丽苑的未命名通道以东约3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8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2. 晓光街由其与通往晓丽苑的未命名通道以东约1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0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及

  3. 晓明街由其与翠屏道以东约1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85米处止的路段。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