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374)
大老山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及由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晚上10时起至翌日上午6时止,大老山公路(北行) 由其与沙沥公路(北行)的交界以北约170米处起,至由其与马鞍山路(北行)的交界以南约180米处止的路段,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80公里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