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 (第374G章)
北区马草垄路总重量超逾5.5公吨车辆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5月16日上午11时起,马草垄路近罗湖练靶场往蚝壳围方向的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总重量超逾5.5公吨车辆的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重量超逾5.5公吨的车辆驶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