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5月23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将划为全日24小时限制区:
(i) 博泉街由其与博泉街南面尽头回旋处以北约2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4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ii) 博泉街由其与博泉街南面尽头回旋处起以北约29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3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iii) 博泉街由其与博泉街南面尽头回旋处起以北约23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6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及
(iv) 博泉街由其与博泉街南面尽头回旋处起以北约310米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4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i) 上落乘客;或
(ii)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