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旺角鸦兰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6月6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下午6时止,鸦兰街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1. 鸦兰街由其与广东道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5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2. 鸦兰街由其与广东道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