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6月6日上午10时起,大南街由其与石硖尾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8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7时(公众假期除外)划为限制区。
除的士、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