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G)
大埔露辉路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7月4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1. 露辉路由其与通往嘉丰花园未命名通路以南约3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70米处止的路段;
    2. 露辉路由其与通往倚龙山庄南面未命名通路以南约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及
    3. 露辉路由其与通往倚龙山庄南面未命名通路以北约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0米处止的路段。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 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