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7月28日上午12时01分起,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下列地区及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禁区:
- 除巴士、车队的士司机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驾驶任何车辆进入旅游巴士上客区;
- 除私家车司机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驾驶任何车辆进入与通往旅游巴士落客区的北行通路的分岔点起,至通往离境私家车轮候区的北行通路;
- 除巴士、货车司机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驾驶任何车辆进入与通往离境私家车轮候区的北行通路的分岔点起,至通往旅游巴士落客区的北行通路;及
- 除巴士司机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驾驶任何车辆进入旅游巴士落客区以北通往离境旅游巴士检查亭的北行通路。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同时,据2007年第4165号政府公告所公布,现时在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的禁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