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第 40(2)(a) 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8月29日上午10时起,至2029年12月30日上午5时30分止,城门隧道公路下列路段将实施下述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据2025年8月1日第4769号政府公告所公布在上述路段的临时车速限制亦将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