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 (第374章,附属法例G)葵涌荣芳路及兴芳路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8月1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7时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的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