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尖沙咀梳士巴利道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8月29日上午10时起,梳士巴利道由其与弥敦道交界以西约7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10米起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将划为每日上午7时至午夜12时限制区(巴士及私家小巴上落客除外)。
除巴士、私家小巴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 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