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青山公路-大榄段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9日期间,每日上午10时起至下午4时止,青山公路-大榄段东行由其与冠发街交界以东约10米处起,至其与乐翠街交界以东约20米处止的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70公里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