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 (第374章)
油麻地西九龙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8月29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12月21日上午6时止,以下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西九龙公路(南行)支路由其与丽翔道交界以北约16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70米处止的路段;及

    2. 西九龙公路(南行)支路由其与雅翔道交界以北约10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10米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