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撤销屯门友爱(南)巴士总站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8月31日下午11时59分起,据1987年12月15日第4137号政府公告所公布,在屯门友爱(南)巴士总站的禁区,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