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G)
大埔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9月12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1. 三门仔路由其与渔安街东面交界以西约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及
    2. 渔安街由其与三门仔路东面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0米处止的路段。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 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