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北大屿山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5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日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北大屿山公路下列路段将实施每小时8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北大屿山公路东行由其与顺朗路北行的交界以东约140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5300米处止的路段;及
  2. 北大屿山公路西行由其与竹篙湾公路南行的交界以西约330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4000米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