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天水围天影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2月31日下午6时,天影路下列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天影路(北行)由其与天华路交界以南约19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70米处止的路段;及
  2. 天影路(南行)由其与天华路交界以北约25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50米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70公里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