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香港岛重量超逾3公吨车辆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10月24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重量超逾3公吨车辆的禁区:

    1. 鸭巴甸街介乎坚道与士丹顿街之间的路段;
    2. 马己仙峡道介乎梅道与山顶道之间的路段;
    3. 柯士甸山道;
    4. 由罗便臣道(东行)通往雅宾利道(北行)的支路;
    5. 雅宾利道(北行)介乎罗便臣道与上亚厘毕道之间的路段;
    6. 摩星岭径;
    7. 介乎卫信道与毕拉山道之间的一段未命名道路;
    8. 连接香港仔大道与蒲窝青少年中心的通路;
    9. 连接大潭水塘道与大潭童军中心的通路以东的一段大潭水塘道;
    10. 寿臣山道东(东行)由寿山村道前往寿臣山道东的路段;
    11. 寿臣山道西(北行)由寿山村道前往寿臣山道西的路段;
    12. 深水湾道介乎深水湾径与香岛道之间的路段;及
    13. 介乎灯柱编号39552及39554之间的一段未命名道路。

        除的士、私家车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重量超逾3公吨的车辆驶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禁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