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G)
延长元朗水库路长度超逾9米车辆临时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11月1日凌晨零时正起,至2026年4月30日晚上11时59分止,水库路将继续全日24小时暂划为长度超逾9米车辆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长度超逾9米的车辆驶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禁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