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12月29日下午6时起,至2026年2月7日下午6时止,璧峰路由其与嘉兆里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30米处止的一段东面及西面路旁行车线将继续全日24小时划为临时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临时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继续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