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荃湾油麻磡路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374G) 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1121日上午10时起,以下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i) 油麻磡路由其与昌荣路交界处以西21米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36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ii) 油麻磡路由其与昌荣路交界处以西24米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33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