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11月29日起,据2025年11月7日第7103号政府公告所公布的临时禁区,将予以撤销。
署理运输署署长郭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