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22日期间(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每日晚上11时正至翌日上午5时30分,新田公路下列路段将实施每小时8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