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元朗新田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22日期间(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每日晚上11时正至翌日上午5时30分,新田公路下列路段将实施每小时8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新田公路(北行)介乎约里程标志37.8A处及约里程标志32.5A处之间的部份路段;及
  2. 新田公路(西行)介乎约里程标志32.3B处及约里程标志38.3B处之间的部份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